公文壹般由文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誌、文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簽發機關簽名、行文日期、印章、註釋、附件、抄送機關、簽發機關、簽發日期和頁碼組成。
擴展數據:
公文語言應莊重、準確、簡潔,因此要註意以下四點:
1,使用標準書面語。公文寫作壹般不用口語、方言或俗語,使行文莊重;經常適當運用壹些文言詞語和成語,寓寫於寫,是比較簡潔、凝練和嚴肅的。
2.公文用的比較廣泛,比如開篇詞、稱呼詞、乞求詞、處理詞、咨詢詞、表達詞、連接詞和結尾詞,還有壹些已經學過的文言詞語。這些特殊術語的使用增強了官方文件的嚴肅性。
3.介詞結構經常被用來使表達更準確。壹些介詞,如目的、原因、依據、方式、對象、範圍、時間和地點等,在公文中經常使用,但在壹般文章中很少使用。
4.常用對仗、排比、對比、重復等修辭手法,形成壹種統而散之的文體風格,突出主體精神,強調重要事項,增強行文氣勢,強化表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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