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政策待遇上,江蘇援建教師不僅可以領到每月3000元的生活補貼和每月1萬元的安家費,還可以領到第壹年5000元、第二年3000元的送溫暖費用,以及寒暑假路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探親路費等。
2.考慮到伊犁州的財政實際,原由同壹地區和同壹級別的受助人員發放的艱苦邊遠地區和保留地區補貼由援疆資金發放。
3.支教期間援藏教師的人事關系仍留在原工作單位,支教期滿後仍將返回原工作單位。在任教期間,他們將由原工作單位支付工資,並享受原工作單位同等級別人員的所有福利待遇。
4.在南疆工作的援疆教師除享受新疆同級人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外,還可按規定享受南疆工作津貼。
總的來說,江蘇充分考慮了實際情況,全面保障了援疆教師的待遇,旨在為援疆教師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工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