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考是各學校單位為考試不及格或因故不能參加考試的學生舉行的考試。
無論學生壹學年有多少科目不及格,都需要補考。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的學生,允許補考。對考試違紀的學生,經批評教育後,可準予補考。補考壹般安排在開學兩周內。試題的範圍、難度和評分標準應與學年考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