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校友會必須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化自律意識,嚴格自我約束,自覺接受監督。活動中不得定制、團購、兜售、消費特殊定制版高檔酒和高檔紀念品,不得借校友聯誼活動之機大吃大喝、揮霍浪費,堅決抵制公款消費、奢侈鋪張等違紀違規行為和不正之風。
各級校友會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經紀律,不得設立賬外賬、小金庫,各分會、單位或個人不得私自以校友會名義開展募捐活動,獲得捐贈的資金、經費開支壹律納入學校或各地分會的財務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