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94年1月1日,協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貿易區宣布成立。三個會員國彼此必須遵守協定規定的原則和規則,如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等來實現其宗旨,藉以消除貿易障礙。
3、成立之初,它就擁有3.6億消費者,其國民生產總值總計超過6萬億美元。可以說,北美自由貿易區是壹個雄心勃勃的計劃,它力圖以自由貿易為理論基礎,以自由貿易區的形式來實現貿易、投資等方面的全面自由化,進而帶動整個北美地區的經濟貿易發展。
4、當時,許多國際經貿界人士視之為有史以來規模最大、措施最大膽的自由貿易區。尤其是對於墨西哥這樣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加入這壹協定包含了各方面的機遇和風險,對其國內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影響非常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