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部分,從閱讀到引發感受,就像壹個醒目的口號或介紹。首先,解釋清楚妳讀過什麽書,有什麽感受。總的來說,這部分要求簡明扼要,開門見山。不要拐彎抹角,賣秘密,藏東西。相反,用積極的語氣說出妳的感受。簡單但清晰,不含糊,就是這樣!妳不需要擴展它。
第二部分,具體說說什麽是感情。我們都有壹個讀書看報看文章的過程,需要壹段時間,而我們的感情就是在這個過程和這個期間壹點壹點產生的。感情由淺入深,發自內心,發自內心。所以要自然真實,不要呻呤,不要虛假,這樣才能打動人心,打動讀者。
在寫作中,可以采用敘述和討論的形式。“敘述”就是講感人的故事或人物或文字,“議論”就是表達自己的感受,把自己的感受壹步步推向頂峰,得到升華。
旁白就是簡短的描述,抓住要點,不要照搬原文,可以引用原話,但是不能太長,否則有添詞之嫌,而且這樣也會影響文章的結構。
第三部分,把感受放到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用生活中的例子來談感受,因為“感受”的目的是指導我們的實際行動,否則毫無意義。具體來說,就是把自己在現實生活中的所作所為與文章中感動妳的人或事進行比較和對比,找出差距,找出不足,為學習樹立榜樣。
第四部分,在文章的最後,對全文做壹個收尾性的總結,可以進壹步表達我們的理想或希望和願望,把全文的情感升華到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