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審查通過後,貸款學生持《貸款受理證明》到學校報到並到大學生服務中心(大學生資助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3、大學生服務中心(大學生資助中心)根據《貸款受理證明》,在系統中錄入並確認驗證碼和欠繳金額;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系統中進行確認,電子合同回執單生效。
4、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並已取得《貸款受理證明》的學生無需將學費存入學校所發的銀行卡,報到當日持《貸款受理證明》及剩余部分學費辦理入學手續。
相關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問題請撥打大學生服務中心(大學生資助中心)電話:0538-8369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