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合府發〔2011〕×號
需要註意以下兩點:
1. 上述的兩個字不壹定正確,因為:壹是國務院辦公廳發出的文件,肯定有多個字,上述“辦”字只可能是其中的壹個。二是安徽省合肥市發出的文件,發文機關不清晰,無法判斷。即使能夠判斷,也存在前壹問題。
2. 發文號中的“×”不要出現虛號,就是說要寫成“1號”,不要寫成“01號”或“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