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
⑴筆試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並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類原則。
1.公共科目
所有申請人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重點考查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應用程序分為三類:省市縣綜合管理、鎮村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公安機關統壹使用行政執法文書。
公共科目筆試範圍詳見相關考試大綱(見附件3)。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65438年3月27日+0。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如下:
3月27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3月27日14: 00-16: 30“申論”
2.專業科目
省外辦辦的外語職位,加外語專業筆試;財政金融、會計審計崗位,加考財務管理筆試;公安機關執法勤務崗位,加考公安專業筆試。專業科目考試範圍詳見相關考試大綱(見附件3)。凡未註明專業科目筆試的職位不予專業科目筆試。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3月28日上午9:00-11:00廣東省外辦外語類專業筆試。
3月28日上午9:00-11:00財務管理專業筆試。
3月28日上午9:00-11:00公安專業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