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私募基金綜合托管業務雖然帶有“托管”二字,但是實質上開展這項業務的金融機構並沒有充當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資質。綜合托管業務更多的是經濟業務的延伸,和運營外包業務有重合,主要是產品備案、交易系統、估值核算等服務,但也應區別於私募基金業務外包服務,後者的外延更豐富,涵蓋銷售、銷售支付、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服務;此外,外包機構需到中基協備案並加入成為會員。
3. 多說壹點,關於PB業務,這是下壹步行業發展的趨勢。籠統地說,廣義的PB業務是資產托管業務和運營外包業務的總和。由於資產托管是需要比較高的準入門檻,因此很多獨立第三方機構現在都在宣傳自己做的事類PB業務,即剝離托管業務之外的所有PB業務,其中最核心的業務是估值核算。目前取得私募運營外包業務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有國金道富(第壹批名單),海峰科技(第二批)和上海元年(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