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或參照高風險管理地區,請務必配合落實“14+7”(即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觀察)的健康管理措施。
此外,壹些指定地區根據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辦公室的要求實施“7+7”(即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觀察,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或“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觀察+11天日常健康監測);或“2+14”健康管理措施(即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14天日常健康監測)。
特別提醒:因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將根據當地疫情具體情況實時調整。具體請參考當地防控政策。
註:6月1日起,寧波市居民及其他人群常態化核酸檢測頻次由48小時調整為72小時。未按時完成核酸檢測者不得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