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財經資訊 - 市長有什麽權力?

市長有什麽權力?

法律解析:鎮長是鎮級政府的壹把手,地位僅次於鎮黨委書記,是二把手。通常情況下,市長根據黨委和政府的分工負責經濟和金融工作。鎮長的主要職權是:鎮政府的法定代表人,代表鎮政府對外簽約(包括各類對外合同、鎮財政支出、各類費用支出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補選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及其常務委員會委員,自治區主席、副主席,市長、副市長、省長、副省長、縣長、副縣長、區長、鄉長。選舉辦法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