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考要求:
1,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相關金融法律、法規和規章,不存在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工作職責,熱愛自己的工作;
4.具有會計從業資格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除上述基本條件外,您還必須具有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文憑。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又稱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助理會計師考試,是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命題、統壹資格標準的考試。考試合格者授予人事部統壹印制、財政部統壹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者均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