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指出,任何所謂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和代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作為中央對手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2019,11,北京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關於交易場所分支機構未經批準開展業務活動的風險提示》,其中指出:“外地交易場所分支機構(以金融資產交易所為主)在北京開展業務活動的,屬於非法經營。”
擴展數據
數字貨幣中可能存在很多非法活動,比如交易所或者是非法活動發生的領域之壹。交易所可能操縱數字貨幣的幣值穩定,但幣值的穩定與金融系統的風險密切相關。如果人為操縱貨幣波動,可能會帶來資金的不良流動,影響國家金融體系的安全。
從金融穩定的角度來看,加強對交易所的監管有利於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因為大量資金流入交易所,在商人逐利的影響下,很可能造成幣圈ICO的行為,導致鏈圈缺乏必要的技術研發支持。為了規範市場,有關部門有必要加強對交易所的監管。
暴風驟雨下的人民網-數字貨幣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