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取納稅申報表的納稅人可以在辦稅大廳免費領取各類納稅申報表。
2.填寫納稅申報表在填寫納稅申報表之前,納稅人應詳細閱讀納稅申報表封面上的“填表須知”(辦稅大廳有填表樣本)。《納稅申報表》中的“納稅人全稱”欄應加蓋本單位行政公章。
3.提交納稅申報表納稅人應當按照本程序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向辦稅大廳的辦稅窗口提交納稅申報表。
企業所得稅零申報針對的是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即納稅人當期(月、季、年)應納稅額為“零”或“零”以下的,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納稅申報表,而不是只對“零”以上的數據進行納稅申報。這裏要把“納稅申報”的程序和“納稅”的程序區分開來。“納稅申報”是指納稅人無論是否實現當期有效應納稅額(因為在實際操作中,應納稅額可能是“零”或負數),都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納稅申報表,明確涉稅法律責任。
納稅申報的方式有:
1.在稅務部門官網掃描二維碼或在主流應用市場下載個人所得稅軟件進行申報;
2.按照各地稅務局公布的渠道下載填寫手機“個人軟件所得稅”;登錄各省電子稅務局網站填寫;填寫電子信息表;填寫紙質信息表。
3.在扣繳單位進行專項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向扣繳單位財務或人力資源部門提交紙質或電子表格,也可以通過手機軟件或互聯網網頁填寫後推送給扣繳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以外,應當自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納稅人申請稅務登記時,應當提交申請登記報告和相關批準文件,並同時提供相關證明。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所列報告、文件、證件進行審核後,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僅供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的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