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動車上路條件:
1.時速25km/ h以上的電動車上路需要駕照。新國標出臺後,車速超過25km/ h的車輛屬於機動車。
2.新國標電動車必須有踏板。如果沒有踏板,就屬於機動車,所以需要駕照才能上路。
3.最直接的標準是,如果證書上的產品名稱是電動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那麽妳就需要有駕照才能上路。
二、電動車上牌流程:
1.攜帶車主身份證、電證、電動車購車發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登記處安排上牌。
2.把電動車停在指定位置,請專人過來用手機拍照。然後把電動車的照片洗出來。
3.在辦公室填寫非機動車登記申請表。在電動自行車檢驗記錄表上填寫車架號,然後將所有材料交給櫃臺工作人員。檢驗結論合格後,就可以把車騎到稱重地點了。
4.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稱重處,打開車架號蓋和坐墊,由專業人員記錄稱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非機動車的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