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房產證內頁的內容只包括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情況、房屋位置、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土地狀況;
1.2.房地產權屬證書封面為紅色,證書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屬證書》。除原房地產產權證的內容外,如所有人、* *情況、位置等。,增加了激光面積、房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2)、明確使用壽命
《房產證》對使用年限和房價采取回避態度,而《不動產權證書》對使用年限有明確規定。
國土部官方微博稱,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定的“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非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不存在期限問題。但是這個時期不是可有可無的。
壹方面可以使權利人和相關利益主體清楚地了解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如果需要續期,便於權利人及時續期,依法保護合法權益;另壹方面,便於在轉讓或抵押等交易中依法維護權益。
但就權利人的實質影響而言,不動產登記證只是房產證、土地證等不動產統壹後的新證,可以作為入學、就醫、出國的憑證和保障。
第三,置換原則
舊的產權證不必換成“新證”。不動產登記機構堅持“不變更”原則,權利不變,賬簿、證書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過戶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更詳細的區別可以在http://www.zaf.cc/news/show-756.html's的文章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