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45歲,結婚10年;
2.申請人年齡在46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結婚滿5年;年滿55周歲的申請人,結婚應滿2年;
3.隨行子女為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相關計劃生育政策;獨生子女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未婚無業(獨生子女指原夫妻婚後生育的子女);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當出示下列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證明其已向避難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避難所所在分局(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由本人向戶政大廳提出申請,經分局(縣)局審核,市局批準。
(三)需要提供的證明
1.家庭申請(申請人和被信任人簽名相同);
2.申請人及陪同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其父母或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請人是農業戶口以外的外省市人員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的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失業證明或者失業證;
1,戶口是戶口和人口的總稱,以戶為戶,以人為人口。戶口即戶口,是公安機關戶政部門為記錄和保留戶籍人口基本信息而制作的法律文書。如果妳有北京戶口,妳就是北京市民。
2.在北京投資壹定金額,就可以獲得北京常住戶口。在2013年舉行的北京市投資促進會上,市投資促進局局長周偉民介紹,2013年,14家企業高管及家屬***45人申請北京市常住戶口,促進了優勢企業在京外的投資發展。
3.2012北京市投資促進局首次獲得在京投資的企業高管申請北京市常住戶口資格。在北京市投資促進局的網站上發現,在北京投資獲得北京永久居留權需要滿足幾個條件。
4.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必須是在京註冊投資企業的董事長、常務副董事長、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在京註冊子公司的經理、常務副經理,或獨立法人企業設立的R&D機構的董事或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