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國際收支統計新國際標準,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監測,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發布了《涉外收支交易分類與代碼》。同時,根據新的國家標準,將推出新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上述兩個新的分類和代碼將於2065438年5月1日生效。現將具體實施事項通知如下:
壹、主要參與調整的代碼
(壹)涉外收支交易的分類與代碼。涉外收支交易分類與代碼用於申報涉外收支交易。涉外收支交易是指國際收支交易和其他與涉外收支業務有關的經濟交易。修訂公布的《涉外收支交易分類與代碼》為《涉外收支交易分類與代碼(2014版)》(以下簡稱新交易代碼,見附件1)。涉外收支交易代碼表(收入/支出)見附件2。貨物貿易項下國內收付匯、非貨物貿易項下國內收付匯、外匯賬戶結售匯交易代碼應填寫在此範圍內。
(2)國際收支交易的編碼。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
通知》(匯發[2010]22號),通過境內銀行發生涉外收入或支付的非銀行機構和個人應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申報中涉及的國際收支交易代碼應隨新交易代碼調整。國際收支交易編碼采用部分涉外收支交易的分類和代碼:“121050”、“121060”、“121070”、“5210658”未啟用收入。”621070”、“622040”、“622050”、“622060”、“622070”、“821041”、“821042”支出未啟用“121050”、“121060”、“1265438”622040", "622050", "622060", "622070", "821041", "821042", "822041", "
(三)資本項目下的交易代碼。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交易代碼隨新交易代碼調整。資本項目下的交易代碼是以“5”、“6”、“7”、“8”開頭的交易代碼,部分是以《涉外收支交易分類與代碼》中的“9”開頭。壹些以“9”開頭的交易代碼表示收入交易代碼不包括“921030”、“922010”、“922090”、“925010”、“925020”、“929030”和”。支出交易代碼不包括“921030”、“922090”、“925010”、“925020”、“929030”、“929080”。
(四)根據新的國家標準《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 4754-2011)(以下簡稱新行業代碼,見附件3)。
二、語碼轉換的實施步驟
(1)業務切換。各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應自5月1日零時起,在各自業務系統中啟用新交易代碼、調整後的國際收支交易代碼、資本項目下交易代碼和新行業代碼。從5月1日起,銀行要指導申報主體按照新代碼進行申報。
(2)系統切換。4月30日23時59分,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按照舊代碼對國際收支、公司基本信息表、賬戶信息等接口數據進行最後壹次入庫,並及時進行錯誤反饋。從5月1日零時起,銀行應按新代碼填報或提交接口數據(包括5月1日前發生但尚未申報的數據和5月1前已申報待修改的數據等。),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有業務系統將不再接受和使用舊代碼。
如果沒有其他要素發生變化,需要按照規定重新提交,則歷史數據(包括業務和檔案數據)不需要按照新代碼重新提交。
三。其他相關事項
(1)各銀行可根據自身需要,根據新舊代碼轉換表對其歷史數據進行轉換。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政府網站(www.safe.gov.cn)和銀行信息門戶網站(http://banksvc.safe)提供新舊代碼轉換表。
(二)國家外匯管理局部分業務系統將於5月1至5月3日停止對外提供服務,開展新舊代碼切換工作。具體內容將在政府網站和銀行信息門戶網站公布。
(3)原推薦性國家標準《涉外收支交易分類與代碼》(GB/T 19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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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已向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全國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申請同步修訂。
(四)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立即轉發至轄內銀行,並做好轄內申報單位的相關培訓工作。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與國家外匯管理局聯系。新交易代碼相關的業務電話:010-68402448;新行業代碼相關業務電話:010-68402459;技術支持電話:010-6840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