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鎮居民出售原有房屋,投靠同城親友或租房居住的,可將戶口遷入集體戶或親友戶,憑房屋買賣合同和親友同意落戶的證明辦理。
2.城鎮居民買賣房屋,凡取得房屋所有權,符合戶口遷入條件的購房人,均可遷入戶口。
按照規定,原則上妳作為賣家,有遷出戶口的義務。搬出去後可以找親戚朋友打電話或者加入單位集體戶口。
但條文不是法律,不可能強制賣家搬出去。還是要雙方協商,在簽訂購房合同前取得公眾知曉,並在合同條款中註明。
擴展數據:
其他賬戶處理方式:
1.建議將戶口遷入有本市戶口的直系親屬。
根據相關規定,因賣房遷出戶口的,可以遷入本市戶籍直系親屬,也可以遷入本市戶籍其他親屬。這兩種情況都需要搬進房屋的承租人或財產所有人的同意。如果遷入直系親屬的戶籍,不需要當地派出所的批準。如果遷入非直系親屬的其他人,需要當地派出所的批準,且不得造成生活困難。所以,如果需要遷出戶口,壹定要找同意接收的直系親屬。
2.轉入公共賬戶。
如果賣房人賣房後必須在當地保留戶口,建議掛在當地公安部門設立的公共戶口。購買新房後,將戶口遷入“公戶”或所購房屋。
3.要求買方延長時間。
如果找不到馬上接收戶口的親戚或者其他人,就需要考慮賣掉房子後重新買房,然後把戶口遷入新買的購房地址。在戶口實際遷移過程中,出賣人可以與買受人協商約定壹個戶口遷移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可以再次購買新房,然後將戶口遷移到新購買的新地址。
4.申請社區監護
可以去當地派出所咨詢,問問我們小區有沒有小區托管政策。如果有,我們可以帶著戶口本、身份證、房屋買賣合同、無房證明,到相關派出所辦理賣房後遷出戶口。需要強調的是,並不是所有無房居民都可以申請社區托管。從申請情況來看,部分居民擁有壹套以上房產,部分購房不滿五年的外地居民不得申請社區托管戶。此外,許多居民長期定居國外,並已獲得外國國籍。在他們賣掉他們唯壹的房子後,他們不能再申請社區托管賬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賬戶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