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貸款中介公司存在以下潛在風險:
首先是騙取貸款風險。非法借貸中介結合客戶的信用特征,如信用報告、資產、收入狀況等,綜合考慮銀行信貸產品的審批標準。對於征信不良、償付能力不足的客戶,可以通過出具虛假的工作收入證明、虛構的消費合同、銀行流水等方式滿足信貸審批的形式要求,從而獲得信貸資金。
由於貸款人財務狀況參差不齊,償付能力難以保證,銀行難以對貸後資金進行有效監管,信貸資金逾期違約風險不斷累積,最終可能給銀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二是侵犯公民信息的風險。非法助貸中介為了吸引有資金需求的客戶,委托其辦理融資貸款,並通過互聯網大量購買社會公民身份信息。
然後假冒各大商業銀行的名稱,發出類似於銀行正常推廣業務的“根據綜合信用分給予多少授信”內容的短信,誘導有需求的客戶回復咨詢。
後續過程中,為進壹步打消客戶疑慮,貸款中介謊稱與銀行有固定合作關系或指定銀行宣傳介紹貸款機構。貸款中介的上述行為不僅催生和助長了侵犯公民身份信息、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的犯罪,也嚴重損害了銀行金融機構的形象,影響了金融機構的信用。
三是非法套現風險。由於客戶自身需要將信貸資金挪作他用,非法助貸中介為了實現非法利益最大化,以公司或員工的名義向第三方支付機構申請大量POS機。
並為客戶提供刷信用卡、走銀行消費貸款等信貸資金服務,收取壹定比例的手續費,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第四,違背國家經濟政策導向。近年來,國家加快經濟轉型,振興實體經濟,積極引導資金脫虛向實,堅持“房住不炒”的長期房地產調控政策。
然而,非法助貸中介機構通過各種虛假手段,獲取銀行信貸資金,投資股市、樓市等違法行為,嚴重背離了國家大政方針,極大地削弱了國家宏觀調控的有效性,給國家社會利益帶來了巨大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