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人員、非在職人員和高校應屆畢業生。
二、基本招聘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品行良好;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學歷或相關資格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09年4月30日。招聘2009屆畢業生,可以先報名參加考試。按期畢業,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取得畢業證或學位證的,按規定予以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其他因犯罪受過各種刑事處罰、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步驟
省教育廳按照省人社廳的統壹要求,會同所屬事業單位組織實施公開招聘的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
招聘本科及以下學歷和中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采取考試形式。招聘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考核人選由用人單位在應聘人員中遴選確定,或采取筆試和面試(試講和現場操作)相結合的方式確定。
(壹)招聘崗位
2009年上半年遼寧省教育廳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
(2)註冊
1.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至2009年6月17日16。
2.報名方式:請按照遼寧人事考試網公布的《2009年上半年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備註欄中規定的報名方式報名。報名電話與單位招聘咨詢電話相同。
(三)筆試
筆試內容由省教育廳會同用人單位確定。筆試時間安排在6月27日、28日,筆試地點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筆試滿分100,合格分數線60。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錄用。
(四)資格審查和面試
資格審查由省教育廳和用人單位負責。面試前,應聘人員應根據招聘單位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生證、職稱證、單位批準應聘的證明、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能證明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學歷(經歷)及主要工作業績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審查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從筆試合格人員中重新安排面試人選。
面試由省教育廳會同用人單位組織。面試時間為7月20日至7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面試人數比例確定為3: 1。面試滿分100,合格分數線60。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錄用。
面試和筆試成績的權重比例為5: 5。
(5)體檢
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部發〔2005〕1號)和《體檢操作手冊》組織實施。體檢時間為8月1日至8月5日,具體體檢機構及時間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
(6)評估
考核主要是調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考核計劃采取試講、測評和現場操作的形式。考核時間為8月6日至8月11,考核時間和地點以用人單位通知為準。
(7)宣傳和就業
省教育廳會同招聘單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省人社廳公示。公示時間為8月17日至8月23日。公示結束後,將無疑問擬公示人員名單報省人社廳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對公示中存在問題的,經調查核實後,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守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
遼寧省教育廳
二○○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