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在幼兒園或其他學前教育機構實習。
(壹)教育實踐的內容
學生應當在幼兒園或者其他學前教育機構進行教育實習。
1.保護工作
內容包括:觀察和嘗試嬰幼兒保健和生活護理,學會組織和安排嬰幼兒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協助幼兒園老師做好衛生安全工作,協助老師對嬰幼兒進行體育鍛煉。
2.教育工作
內容包括:了解兒童、研究教材、設計主題活動、編制活動計劃、制作相關教具、進行實踐活動。重點是學習、設計和組織教學活動、遊戲活動和生活活動。
3.班級管理
內容包括:學會制定教育工作計劃(包括周計劃、日計劃等。),嘗試管理班級事務,幫助記錄孩子的成長檔案,參與本班級的保育、教育、家長工作等工作。
4.父母和社區工作
內容包括:了解本班幼兒的家庭情況和幼兒園所在社區的情況,聽取家長和社區對幼兒教育的意見,學會與家長溝通和組織家園聯系活動,嘗試根據幼兒的特點提出家庭教育的建議,開展幼兒園與社區的合作。
擴展數據:
學前教育學成為壹門獨立的科學,是由德國教育家福祿貝爾(F . W.A Froebel)首先提出的。在誇美紐斯和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的影響下,他還接受了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齊的兒童教育思想。1837年,在布蘭肯堡成立了壹個針對1 ~ 7歲兒童的教育機構,1840命名為幼兒園。
福祿貝爾系統地論述了幼兒園教育的重要性、內容和方法。他認為,兒童的發展是壹個漸進的過程,教育要適合兒童的發展,教育要建立在兒童獨立活動的基礎上。他非常重視遊戲的教育價值,把遊戲作為幼兒園的主要活動,設計了壹套遊戲和教材。主要著作有:《人類教育》(1826)、《母親遊戲與兒歌》(1843)、《幼兒園教育學》(1862)。盡管福祿貝爾的教育理論中存在唯心主義觀點,但他在實踐和理論上推動了各國幼兒園的建立和學前教育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