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職待遇
1.服務期間由省“三支壹扶”辦每月發放生活補貼1400元(含交通補貼,下同),統壹辦理社會保險,每年享受20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設區市組織的“三支壹扶”計劃可參照省標準執行。
2、對被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的縣(市、區)鄉(鎮)參加“三支壹扶”的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00元償還。高校要根據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參與“三支壹扶”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具體措施。
(2)到期政策
“三支壹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自主擇業。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務員招錄中,安排不少於10%的“三支壹扶”計劃等服務期滿基層項目,定向招錄年底服務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2、“三支壹扶”高校畢業生在服務機構自然減員空缺崗位時,可用於聘用當年服務期滿並通過考核的“三支壹扶”高校畢業生。省、市、縣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服務期滿和服務期滿時,拿出壹定比例聘用經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等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服務即將到期、服務期滿時,報考省、區、市事業單位的“三支壹扶”高校畢業生,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成績加5分。
3.對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單位崗位要求並願意繼續到我省農村基層單位工作的人員,我省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人員時,可免於參加統招考試,由接收單位人事部門報縣(市、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相關手續。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鄉鎮衛生院、鄉鎮林業和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公開招聘時,要為服務即將期滿和服務期滿時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等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設立“特崗”,或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等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
4.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的,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已被錄取為研究生參加“三支壹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學校應保留其學籍,直至其服務期滿。高職院校畢業生可參加“三支壹扶”,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免試進入我省成人高等教育起始本科。
5.服務期間,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將免費提供檔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務,建立完成“三支壹扶”的高校畢業生專門人才數據庫,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
6.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計算工齡,計算教齡。其中: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試用期工資可高於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直接錄用的人員,按低於新錄用同等學歷公務員工資標準1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被事業單位註冊(聘)的人員,已明確崗位的,崗位工資按其所聘崗位確定,薪級按新註冊(聘)的本單位同等學歷人員確定;職位不明確的,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工資。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用(聘用)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高校畢業生,不再享受公務員、事業單位特殊崗位報考、事業單位報考加分、基層事業單位評聘等就業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