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
戀愛期間,趙女士和童先生用童先生父母的首付買了房,房產證上寫的是童先生父親的名字,但交付後的裝修和貸款由兩人共同支付。現在趙女士和童先生已經結婚多年。新婚姻法出臺後,趙女士才意識到,房子的所有權應該屬於童先生的父母,即使她出資,也與自己無關。因此,趙女士主張將房產證變更為她和童先生所有。趙女士想咨詢壹下,怎麽加名字,需要辦理什麽手續?
律師的分析
房產證加名分為三種情況:1。產權給了;2.買賣房屋;3.生產註冊分析。
第壹,沒有貸款的房產證加上老婆孩子父母的名字。
1.帶齊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復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3.房產證加名所需費用:手續費(手續費、會員費、張貼費)。
二是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先去銀行辦理變更抵押手續;
2.辦理所需費用:除了上面提到的手續費,如果貸款是公積金,還需要額外的費用;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也要額外收費。
3.其他步驟同前面沒有貸款的流程。
第三,房產證和名字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
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會被當成房屋買賣。
律師提醒
如果是婚前財產,要加夫妻另壹方的名字就要交稅。任何人想加名,都是將1/2產權過戶給他(她)的,需要雙方簽訂交易合同,壹起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加名手續,雙方都要繳納規定稅負的壹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28。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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