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招生有哪些註意事項?根據2016粵東西北鄉鎮招聘公告可知,以下考試內容供參考:
(2)報名註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職位報名,報考多個職位者取消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必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者,壹經查實,取消申請資格。凡偽造、變造有關文件、資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2016國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須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其他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截止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職業資格和職稱證書;港澳臺留學歸國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相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3.國有單位中的在職(崗位)人員報考,必須征得工作單位的同意,並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不得報考錄用後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者,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等職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
5.根據《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支教、支農、支醫、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和《廣東省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的有關規定,2013年4月29日至2016年4月29日, 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村官”,可報考“三支壹扶”、“大學生村官”等定向招聘崗位或其他崗位,但其筆試成績不予加分。
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省級有關部門出具的廣東省“三支壹扶”證明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證明報考,報名時註明基層項目名稱和資格證書編號。
6.招聘崗位為本縣(市、區)在校生設置的,或崗位所在縣(市、區)戶籍條件,或父母(配偶)戶籍條件在崗位所在縣(市、區)的,考生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公布的崗位條件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