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
購銷合同是指壹方將商品的所有權或經營權轉讓給另壹方,另壹方支付價款的協議。購銷合同包括供應合同、采購合同、預購合同、購銷結合合同、合作合同和調整合同。供應合同是組織之間為執行國家物資分配計劃而簽訂的合同。
購貨合同是商業、工業或其他經濟組織為生產或經營而購買原材料或產品所訂立的合同。同意將來履行的合同。
聯合買賣合同是在購買對方商品的同時向對方出售某種商品的合同。合作合同是雙方根據各自的需要交換材料的合同。
調劑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為調劑余缺而訂立的合同。購銷合同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或經營權,是壹種兩勞、有償、無合同的合同,其中供應合同應按國家計劃簽訂。
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貨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和包裝質量、價格、交貨期限、違約責任等。
購銷合同是購銷合同的變體,與購銷合同的要求基本壹致。主要是指供方(賣方)與需方(買方)之間約定,某壹產品由供方交付給需方,需方按規定接受該產品並支付價款。
有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者行業強制性標準的,不得低於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者行業強制性標準;沒有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者行業強制性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供應商必須對產品質量和包裝質量負責,並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樣品供驗收。產品質量驗收和檢疫辦法,按照國務院批準的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