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兒子媳婦離婚了,但還占著我的房子。請找律師幫忙。如何要求他們騰退或者退房,網上等。

兒子媳婦離婚了,但還占著我的房子。請找律師幫忙。如何要求他們騰退或者退房,網上等。

這是金雙全律師做的壹個案例。希望對妳有幫助。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當事人均使用化名。)

壹、原被告的上訴

李泉山向壹審法院起訴,稱李泉山與胡立是夫妻,李丹丹是李泉山與胡立的兒子,王麗是李丹丹的妻子。李泉山是3號房的實際所有人,李丹丹和王麗結婚後壹直住在3號房。2065438+2004年6月9日,經北京市某區法院判決確認,與王麗調解離婚。調解書生效後,李丹丹、王麗仍住在3號房,拒不騰退。為維護個人合法權益,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1、李丹丹、王麗騰退3號房,返還李泉山;2.訴訟費由李丹丹、王力負擔。

李丹丹辯稱,他同意騰出3號房。

王麗辯稱,她不同意李泉山的訴訟請求;3號房雖登記在原告李泉山名下,但系家庭拆遷所得,王麗作為被拆遷人享有居住權。在這種情況下,要等另壹個案件有了結果,再處理騰空的事情,被告會單獨向法院主張分居的問題。

其次,壹審法院認為

所有權人有權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其不動產或者動產。李泉山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享有對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人要求、王按照物權請求權返還房屋,於法有據。李丹丹同意騰出房子;以王麗有居住權為由為其辯護,因該房屋涉及拆遷安置問題,與本案不屬於同壹法律關系,應另行解決。王力的辯護意見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壹審判決:李丹丹、王力騰空3號房,交付給李泉山。

三。上訴要求

判決後,王麗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訴,稱:王麗在被拆遷院落建設時出資,且王麗是拆遷安置時的實際居住人之壹,依法享有在拆遷安置房屋居住的權利,李丹丹取得的3號房屋居住權應為夫妻雙方所有。 且在離婚訴訟中對3號房沒有居住權,故請求二審法院查明事實,依法改判。 李泉山和李丹丹同意原判。

四、二審法院查明

李泉山和胡立是夫妻。他們有三個孩子,,和李。李丹丹與王麗於2006年4月2日登記結婚。婚後,他們壹直和李泉山、胡立住在北京某小區。、胡立、、、和李的戶口已被拆除。戶口本記載,王力的戶口於2002年9月17日由河北省遷入北京。2002年9月30日,李丹丹和王立勝有了壹個兒子,李小飛。

2014年6月9日,經北京市某區法院調解,李丹丹與王麗離婚。調解書稱,5號房屋歸王麗所有,其余借款由王麗償還,李丹丹配合王麗辦理該房屋的房產證。李小飛,壹個已婚的孩子,由王麗自己撫養。

2004年7月4日,該房屋登記在李泉山名下,李丹丹、王莉、李小飛居住於此。雙方確認3號房在李泉山名下。

動詞 (verb的縮寫)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不及物動詞評資深房地產律師金雙全

資深房地產律師金雙全認為,根據已查明的事實,本案爭議的3號房屋現登記在李泉山名下,雪夜公爵希爾是該房產的所有權人。要求和王以其合法的財產權返還3號房屋,於法有據。王麗主張李丹丹有權居住在3號房,基於夫妻關系她也享有相應的權利,但她與李丹丹的婚姻關系現已結束,故王麗的上訴理由不成立。經法院調解,王麗與李丹丹離婚。根據調解協議,王麗另有住處。如果確實不方便還住在前夫父親所有的房子裏,王麗主張,她在被拆遷的院子裏為房子的建設做出了貢獻,應該得到相應的拆遷安置補助。現同意騰退房屋,故壹審法院判決、王騰退3號房屋無過錯

綜上所述,資深房地產律師金雙全認為,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