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出生在壹個貧窮的家庭。她是家裏的第四個孩子。因為她是女兒,她的家庭非常重男輕女,所以她的母親潘桂玉非常討厭方金思。甚至她的三個姐姐都不太喜歡她。她很小的時候就已經結婚了。扔井?嗯,如果不是因為我爺爺,他不可能活下來,甚至不能在學校工作。方從小就很優秀,學習也很好。但是在她家人眼裏,女孩子讀書是沒用的,女人沒有才華就是美德。所以她的母親潘桂玉壹直在催促方出去打工。高中畢業後,方來到大城市做房地產,靠著自己的努力,壹步步走到了現在。
方以為自己終於可以擺脫這個家庭了,可沒想到,家裏人還是不肯放過她,還不停地從她身上榨取血汗錢。為了給弟弟買房,飯量壹次比壹次大,潘桂玉覺得方不應該花錢,應該賺錢養家。潘貴玉認為兒子家不勞動也能享受別人的勞動成果,家裏的錢都要給兒子家。也是因為這種重男輕女的思想,宅女討厭房子。
所以房如錦恨他媽,從來不肯回家。今天很高興在百度回答大家的問題。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也歡迎妳在這裏和我壹起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