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雙方通過房地產中介機構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時,應當進行產權調查,核實交易信息。此外,房屋買賣雙方還應確認交易金額、交付時間、轉讓期限等重要合同條款。
2.不要相信虛假宣傳和虛假承諾。
在利益的驅動下,房產中介往往會做出各種虛假承諾,目的無非是爭奪客戶資源,促成盡快成交,收取傭金。買賣雙方可以在不知道自己宣傳和承諾真假的情況下咨詢專業人士。
3.仔細簽署合同,不留空白。
房屋買賣雙方和房產中介在簽訂協議時,應避免留下空白條款,不填時應使用“”或“X”代替,以免房產中介私自篡改合同。即使房屋買賣雙方與房地產中介有其他約定,也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而不僅僅是口頭約定。
4.要求解釋標準合同和標準條款。
房產中介公司往往把簽訂的房屋銷售代理協議都做成事先擬定好的格式合同和格式條款,買賣雙方都不是很專業,也不了解相關條款的含義。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地產中介公司作為格式合同的提供者,有義務和責任積極解釋格式條款。當房地產中介公司無法解釋清楚時,買賣雙方壹定要讓房地產中介公司主動解釋相關的格式條款,避免陷入被動的困境。
5.拒絕簽署“霸王合同”和“霸王條款”
房產中介通常通過格式合同和格式條款來增加買賣雙方的責任,減少自己的責任,這就是“霸王合同”和“霸王條款”,比如只約定買賣雙方違約責任而不約定中介機構責任的條款。
6.保留原件,保留收據和發票。
買賣雙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簽訂房屋買賣居間協議時,應壹式兩份,註意保留原件,簽字由中介機構蓋章。繳納定金、購房款或者其他稅費時,應當要求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正式發票或者加蓋房地產中介機構公章的收據,並寫明繳納原因。
賣房中介費怎麽算?
1.中介公司未促成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協議)的,無權收取中介費。但值得註意的是,中介公司可以要求適當的服務費。
2.中介公司促成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協議),但不是因為中介公司的原因導致買賣雙方不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中介公司還是有權收取中介費的,但是要酌情下調。
3.中介公司促成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協議),但因中介公司原因,買賣雙方未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中介公司無權收取中介費。
房產中介費壹般收多少?
1.目前中介費壹般按總房款的2.7%收取,包括2.2%的代理費和0.5%的擔保服務費(擔保費)。小中介公司壹般收1-1.5%,有時候收不到也能收多少就收多少,因為收的都是自己的純收益。
2.少數特別復雜的住宅經紀服務雖有主管部門規定,但經交易雙方同意,可在規定收費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浮動,浮動幅度不得超過10%。但在實際操作中,部分中介公司將交易視為“特別復雜的交易”,松散地將有貸款的交易視為復雜交易,收取2.2%的中介費。中介公司代理人說:什麽是復雜交易,沒有明確規定。我們公司的交易按照復雜交易收取中介費。
3.目前,包括中原地產、麥田房產、新尊地產、仲達恒基地產在內的房屋中介均收取2.7%的中介費。只有少數房產中介收取2.2%-2.5%的經濟服務費。比如在idy房產,公司規定如果買家需要辦理貸款,中介費為2.5%。如果買家不需要貸款,還有進壹步協商的空間。再比如裕宇地產。目前其二手房服務費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