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財產保全?
訴訟時間長,從幾個月到壹兩年不等。反正被告有足夠的時間轉移財產,這樣妳就算打官司也拿不到錢,顯然對原告不公平。為了保護原告的權利,法律賦予原告在判決作出前申請對被告的財產采取控制措施的權利。
2.為什麽要財產保全?
所有原告想要的不是打贏官司,而是拿到自己的錢。對於原告來說,實現生效判決的賬面屬性是有意義的。
3.財產保全能做什麽?
最常見的保全措施,比如凍結被告的銀行賬戶,查封被告的財產、土地、車輛、應收賬款等。
4.被告的銀行賬戶和房產/土地/車輛能否被保全?
在大多數情況下,“兩者都有...而且……”只是壹個完美的想法,法院支持的比較少,所以申請人需要選擇要保全的財產類型。
5.保全被告財產有沒有限額要求?
當然要有。壹般在原告起訴的標的物金額過高的國家提出保全申請,法院不予支持。法律禁止過度保存。
6.有了財產保全,被告可以不動用相關財產嗎?
不可以,被告仍然可以使用,車輛也可以開房居住,但不能處置(出售/贈與等。).
7.申請凍結、保全被告銀行賬戶,被告銀行卡就不能用了?
不是,被告的銀行卡在申請凍結範圍內“只能進出”,超出安全額度的部分正常使用。
8.財產保全措施有期限嗎?
是的。銀行賬戶1年,動產2年(車輛),不動產(房屋/土地)3年。保險到期需要續保。
9.不知道被告的財產,想保全,怎麽辦?
可以向法院申請先對被告人的財產(主要是銀行賬戶)進行查控,再對查控的財產申請保全。(以當地法院的要求為準)。
但並不是所有法院都支持對被告財產進行查控,有相當壹部分法院要求原告必須提供被告財產的準確線索(具體到銀行的銀行賬戶,賬號)才能辦理保全。也就是說,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被告的財產信息,就無法保全,被告轉移財產的風險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