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過幾份國企的可行性報告,但發現其目的和內容與外企大相徑庭。首先,國企可行性報告的目的是說服上級領導,得到相應的認可和支持,並假設上級領導比自己更了解情況。壹旦報告被批準,上級領導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目的不同自然導致內容不同。這裏有幾個主要方面:
壹、國企可行性報告強調為什麽要進行這個項目,卻忽略了如何進行這個項目。看來具體的實施方案和計劃要等項目獲批後再考慮;
第二,國有企業可行性報告中有很多宏觀的、模糊的數據,但很少有微觀的、具體的數據和信息。如果上級領導不了解相應市場和用戶的情況,很難做出判斷,只能閉著眼睛簽字;
第三,國企可行性報告沒有或很少有具體的、可量化的衡量標準和責任分配,為以後出現大的偏差和問題埋下伏筆,便於“過關”;
四、國企可行性報告對未來幾年市場預測樂觀。好像沒那麽樂觀就不會批,對各方面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也不夠了解,甚至不會寫下來。這樣,當出現偏差時,我們可以強調客觀原因,將其歸結為不可預測性;
第五,國企可行性報告對市場、用戶、競爭、風險的評估過於粗略、過少,沒有考慮到自己企業投資壹個熱門項目的同時,其他企業也可能準備類似的項目,成為自己的競爭對手,所以不談市場份額的問題,把市場總規模作為決策的主要參考標準。自然不存在“市場細分”和“市場定位”這樣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