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有信號控制的路口、路段違反紅燈相位禁止規定,越過停止線繼續行駛的行為。根據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的,記6分,罰款100元。交通違法行為處理新交通規則1,闖紅燈,記6分,罰款100元。2、酒駕,5年內拿不到駕照。3.不系安全帶,記3分,罰款100元。4.副駕駛不系安全帶,得分1,罰50元。5.開車打手機,記3分,罰款100元。6、開車時吸煙,1分,罰款100元。7.故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8、超速行駛,扣6分。誤闖紅燈可以免於處罰。路口電子眼拍攝闖紅燈違法行為時,壹般要拍三張照片取證。壹張照片顯示車輛在紅燈時沒有越過停止線,另外兩張照片顯示車輛在紅燈時繼續前行,越過停止線,完全進入路口。三張照片會清晰記錄車輛在紅燈時的位置移動。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剛好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車,交管部門不會處罰。至於跟車問題,交警表示,過路口要提前減速,可以拉開跟大車的距離,給觀察紅綠燈留出時間和空間。交警提醒,如果已經越過停止線,不要倒車,不僅容易與後車或行人相撞,還會因為位移而被電子眼記錄下來。
法律客觀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壹)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沒有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標誌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車輛可以通行,不妨礙已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