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差旅費中的餐費無論是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相關依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購買客運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娛樂服務產生的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特別提醒:由於餐費不能抵扣進項稅額,所以職工教育費、會議費、董事會成員費等除差旅費以外的相關費用中的餐費需要單獨核算或單獨列示。
二、註銷後企業賬簿等涉稅信息保存應特別註意的事項。
政策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二十九條規定:“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合法、真實、完整。賬簿、會計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及其他相關涉稅資料保存期限為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賬簿等涉稅資料應保存10年,不得擅自銷毀。
第三,員工在很多地方拿到工資薪金,在很多地方扣除費用標準,少扣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為便於征管,用人單位和派遣單位分別支付工資、薪金的,采取由其中壹方支付人扣除費用的方法,即只有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薪金時才會按照稅法規定扣除費用,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派遣單位支付的工資薪金不再扣除,直接按全額支付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四、不能準確掌握進項稅抵扣範圍的,予以罰款和滯納金。
稅法中明確規定了進項稅抵扣的範圍和條件。對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非正常損失的貨物(服務)、在產品購入的貨物(服務)和非正常損失的產成品,應按規定將進項稅額轉出,納稅人應準確掌握進項稅額抵扣的範圍和條件。
第五,通過虛假員工信息向真實員工發放工資的問題
部分納稅人在查詢完稅證明開具情況或自助查詢申報情況時,系統中會出現很多扣繳單位申報記錄和代扣代繳稅款記錄,且記錄人員並不在單位任職。這種情況有以下幾種可能:壹是扣繳單位沒有刪除離職人員名單;二是對非法獲取的人員信息進行虛假申報,同時使用虛假申報的工資金額向其他員工發放工資。
六、記下銷售收入或隱瞞壹部分銷售收入。
那麽金稅三期就可以通過妳的成本費用來對比妳的利潤是否為負,或者對比妳開的發票、收的貨款、賣的貨,或者通過大數據進壹步查詢妳與之交易的下遊企業的相關賬本數據,對比異常情況。
七、長期零申報
企業建立的核心目的是創造價值。長期零申報意味著長期沒有收入來源,對企業的長期發展不利。
其次,企業的運營是有成本的,比如員工工資、門面租金、水電費等。如果沒有收入來源,誰會願意“賠錢掙錢”,這必然會引起稅務局的註意。
此外,如果長期零申報企業有發票,風險就更大,可能涉及“跑戶”、虛開發票、隱瞞收入等。
財務人員應積極了解新的財稅政策,避免進入涉稅處理的誤區,降低企業涉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