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俚語文化的基本信息

俚語文化的基本信息

出土文物表明,黎族先民在春秋戰國時期就進入了奴隸社會。春秋戰國時期古人廣泛使用青銅器,這是階級社會出現的標誌。從廣西平樂根山嶺和武鳴碼頭的戰國墓葬來看,有的棺有棺,有的隨葬品多,有的隨葬品少,顯示了財產分配的不公和貧富等級的差別。在廣西貴港市蘿蔔灣的西漢墓中,也有被祭祀的奴隸。

秦漢嶺南設郡後,壹些交通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逐漸實現了封建化和越南漢化。但地處偏遠,生產力發展緩慢,奴隸制壹直保留到隋唐。中央王朝占有嶺南的目的是為了促進越國社會的進步,而是為了掠奪嶺南的財物。《隋書食記》上說:“凡在野窟中浸過王華之人,皆按其重收其財物,以利國家。”因此,中央封建王朝只是采取了“集百越”和“以舊治俗”的政策來對付俗民。漢平定嶺南後,與越人宣舊制以制之,自此羅越追馬將軍故事。

黑話奴隸制不同於商周中原的景甜奴隸制,而是壹種父系奴隸制。它的壹個特點是,農村公社是主體,奴隸制是本質。農村公社是原始部落制向私有制過渡時期的社會經濟組織,是由定居在壹定地區的壹群氏族家庭組成的。它的土地是公有的,由不同的家庭使用;但是牲畜、農具、房屋、勞動產品都是家庭所有,這就演變成了私有土地。公社貴族可以通過占有奴隸成為自己的氏族家庭成員,稱之為“孩子”。比如黑話首領馮昂,有五萬家奴,吹噓“吾子富貴,如吾所願”。俚語奴隸制沒有形成奴隸國家,其首領以氏族首領的身份出現。酋長是由民主議會選舉產生的部落首領。《桂於海誌》中有這樣壹句話,“男長者為土司,民以壯丁”。

土司占地廣大,人數眾多。冼夫人,民間民族英雄,“為南越首領,十余萬部落跨洞”。”(馮)昂夫人住在兩千裏之地,帶著壹萬多個奴婢”。獲取奴隸的主要方式是通過掠奪和買賣。《新唐書·孔融傳》說嶺南“口是貨,擄掠者為奴”。《北史》載今人“親疏,意為施與賣...但被束縛的人被當成廉價的奴隸,不敢好好動。甚至還有昆濟賣妻的,不過是賣身而已。”《高僧王儒傳》說:監之初,“歲時每年在郡(指)外賈人兌換貨幣。“壹出生就被賣掉的奴隸。

酋長擁有數不清的財富。《隋書食貨誌》載:“山外還有壹個英俊的酋長。因翠珠犀慈悲,優於鄉樂,故朝廷常收之以收其利。”《新唐書》雲:“(馮)昂人之子聞俠士,盧貫中入朝,隨身帶金。”其程序之豐富可見壹斑。

酋長擁有生殺大權,可以隨意殺死自己的奴隸。《嶺外答》曰:“殺而奪之,盡也。”“(丁咚)已略過,遣其親軍伐上遊。”從漢朝到隋朝,粵西的縣制還不是很完備,甚至還有個名字。《漢書·賈捐傳》說:“羅嶽之民...與牲畜沒有什麽不同,這對縣來說是不夠的。”《廣州紀》雲:“郡縣不以名,銅印青,即使長。”事實上,粵西大部分地區是廖立部落首領的世襲領地,朝廷派出的官員“漂泊他鄉”,所以“不能發號施令”,甚至有些官員貪得無厭,心狠手辣,讓很多廖立喪命。為了使少數民族服從,封建王朝選擇了“建都助鎮”、“以夷制夷”的政策。

限制就是人們給牛、馬套上韁繩,不把它們拴死,以此來控制它們。與統治者相比,他們不必使用僵硬的方法,而是用更柔和的方法讓少數民族就範。也就是說,吉米地區的社會制度是在這些地區強力推行的。直到唐朝,封建王朝都是黑話民:“不過是拘禁,卻未能制服其民。”蠻夷附壹點,“即其部落列郡,大者為都督府,首領為督、司,皆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