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筆試
筆試采用統壹時間、統壹試卷、統壹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將在淄川區教體局官網(淄川教育體育信息網)另行公布。參加筆試的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的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筆試由公共教育基礎知識(含教學基礎知識)和學科知識兩部分組成,分別占考試成績的30%和70%。其中,公共教育基礎知識(含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政策、科技知識等基礎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學科知識包括學科素養和運用學科知識分析解決教育教學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為保證招聘人員的基本素質,筆試中設置了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部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後,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同崗位招聘計劃(以調減為準),10以下的1:3,10以上的1:2(含10-13的招聘計劃),為28人。進入資格審查範圍的上述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現場資格審查所需主要材料見報考須知,具體要求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進入資格審查範圍的報考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提交現場資格審查相關材料,否則視為棄權。
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如發現通過審核的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棄權且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3)面試
根據崗位特點,面試采取試講(模擬課堂)、試講(模擬課堂)、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要求以面試公告為準。
面試考官壹般由七人組成,聘請外籍考官。
如果同壹招聘崗位的面試人員因人數較多而在多個測評組或環節面試,則需要根據相關規定修改面試成績。詳見報考須知,面試成績以修改後的成績為準。為了保證招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面試設置了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