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中心內部制度建設和日常管理;負責中心內各業務部門相關工作的協調和文件、宣傳、信訪、後勤、財務等相關工作的管理;做好人才中心的目標考核、考勤及所有對外合同審核工作;配合信息市場部負責南通人才網正常運行的技術支持和日常維護;協助人事行政部的局域網和辦公自動化的技術支持;承擔各類年報和報表的統計工作;承擔社會人才中介機構從業人員資格培訓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信息市場部
協調市級有形人才市場、網上人才市場、傳媒人才市場的運行;負責江蘇南通人才市場和中國江蘇企業管理人才市場南通分市場的日常業務工作,負責實現與市內外相關單位的人才供求信息溝通與合作;負責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儲和發布,建立咨詢服務等各類人才供求信息數據庫,實現各類市場信息的互通和有效整合;建立人才信息庫,具體組織用人單位各類人才招聘活動,協助引進人才;加強對全市重點工程(項目)和新(擴)建單位的人才服務,為全市各類經濟組織提供人才保障服務;負責南通人才網上人才市場組織和會員單位的發展;開展人才素質測評等業務;指導和協調縣(市)、區兩級人才市場業務建設。
(3)就業指導部(掛“南通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中心”牌子)
負責全市高校畢業生供求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為畢業生擇業和用人單位選人提供信息服務;負責與市內外高校人才供求信息的合作,負責高校人才和智力的引進;協助開發高校畢業生就業“雙選”市場,開展畢業生就業“雙選”活動;負責畢業生就業網站的日常維護和網上“雙選”等相關就業服務;承擔畢業生“雙選”協議的審核和各類未就業畢業生的報名、推薦、就業指導服務,協助辦理畢業生就業和人事代理手續;組織實施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協調,負責畢業生就業協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畢業生就業調查分析工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政策措施提供依據;組織實施失業畢業生培訓、管理等相關業務工作;組織實施未就業畢業生的登記、推薦和就業援助,組織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基地。
(四)人事代理處(掛“南通市流動人才人事檔案管理中心”牌子)
負責代理人事關系和檔案管理,委托建立人才績效檔案,為企事業單位管理人事關系和人事檔案;辦理代理初級職稱申報、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征繳結算等具體人事業務;負責農民工黨員的組織關系轉移和組織生活管理,做好農民工黨(團)委的日常工作;幫助代理人和受委托企事業單位辦理代理人流動手續,為靈活流動人員辦理相關就業和社會保險手續;配合相關部門受理相關人才服務業務,承擔南通市工作居住證的審核發放工作;承擔高層次人才儲備的日常工作;負責人事行政部門委托的其他公共人事服務。
(5)人才培訓部(品牌為“南通人才培訓中心”)
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全市人才培養資源預測和規劃的具體工作,提出人才培養和發展的具體意見;配合相關部門,提供人才職業匹配指導,負責人才入職、轉崗和業務提升的具體實施,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開發與培養;承擔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培養的組織實施工作;實施合作辦學在職研究生班的教學管理;開展社會需要的其他培訓活動。
(6)業務發展部
組織實施市、縣、鎮人才服務三級網絡建設;開展人才服務業務的市場研究,承擔新的人才服務項目的開發、設計和推廣;負責與人才服務合作單位和服務對象的溝通交流;承辦上海、武漢、Xi等地人才服務機構及相關高校人才工作站的業務合作;指導各區、各行業人才服務分中心的業務工作;組織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供求的調查、預測和分析;建立人才誠信檔案;承接國內外人才(勞務)合作、移民等服務;負責企事業單位組織架構設計與規劃、崗位設置、基於崗位需求的職業匹配性評價等咨詢服務;組織實施獵頭及人才租賃派遣業務;負責各類證書鑒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