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電系統的設計應合理確定負荷水平和容量。應對系統的運行能耗進行分析,並采取相應的節能措施。對於負荷變化較大的系統,應根據不同的工況采用相應的節能運行方式。
供配電系統的配電室和樓層配電間應盡量設在負荷中心,合理控制系統的供電半徑,以提高系統效率,降低線損。
對於三相不平衡或單相配電的供配電系統,宜采用自動分相電容補償或自動分相無功補償裝置。
應對供電系統進行諧波監控。
當供配電系統或設備的諧波超過有關國家或地方標準規定的諧波限值時,應采取措施抑制和控制其所在建築物或線路中主要電氣和電子設備的高次諧波,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系統諧波或設備諧波超過諧波限值時,宜分析諧波源的性質和諧波的實測參數,采取有針對性的諧波抑制和諧波治理措施。
2)供配電系統中,諧波幹擾和無功補償大的地方應設置濾波裝置。
10kV及以下電力電纜截面尺寸應根據技術條件和經濟電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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