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和現代服務業改征增值稅。也就是1+6。
運輸是指四大類運輸服務:陸路、水路、航空、管道。
現代服務業六大行業包括R&D及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司法鑒定咨詢服務。
現代服務業部分:改為6%(包括R&D及技術服務業、信息技術服務業、文化創意服務業、物流輔助服務業、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業17%、驗證咨詢服務業)。
2011經國務院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2012 65438+10月1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至此,貨物和服務的稅制改革已經開始。2012年8月1日至年底,國務院將營改增試點擴大到10省市,北京9月份開始。到2013年8月1日,“營改增”範圍擴大到全國試行。國務院65438年2月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4 1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業稅改革範圍。自2014年6月1日起,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範圍。
試點行業:
(1)交通運輸業:包括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服務。
(2)部分現代服務業[主要是部分生產性服務業]
1,R&D和技術服務
2.信息技術服務
3.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等。)
4.物流輔助服務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6.法醫咨詢服務
暫不包括的行業: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保險業、生活服務業。
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500萬)的納稅人為壹般納稅人,未超過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的規定,交通運輸業和建築業適用11%的稅率,租賃有形動產適用17%的稅率,其他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