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分為財務管理類或城市規劃類。
理財規劃師
理財規劃師是為客戶提供全面理財規劃的專業人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標準》,理財規劃師是指運用理財規劃的原理、技術和方法,為個人、家庭、中小企業和事業單位提供綜合理財咨詢服務的人員。理財規劃要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因此要求理財規劃師掌握各種金融工具和相關法律法規,為客戶提供量身定制的、切實可行的理財方案,並在不斷修訂方案的過程中滿足客戶長期的、不斷變化的理財需求。
城市規劃師
城市規劃師是指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城市規劃師資格證書並註冊,從事城市規劃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1999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事部[1999]39號),國家開始實施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2000年2月,人事部、建設部發布《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事部發[2000]20號),2006年5月5438+0, 人事部、建設部辦公廳印發《關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的通知》(20065438號)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考試工作,日常工作委托全國城市規劃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 具體考試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試每年舉行壹次,考試時間壹般安排在10中間。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