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私自查詢公民信息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權。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的安寧和私人信息的隱私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收集、使用和公開的壹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有權決定他人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幹預自己的私生活,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公開的範圍和程度。隱私權是壹項基本的人格權。隱私是私事,個人生活中的個人信息和其他事情不為他人所知,與公共利益和群體利益無關,禁止他人幹涉。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與公共利益無關的私人領域進行控制的壹種人格權。隱私權的主體應該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隱私權的目標是維護人的舒適和人格尊嚴,隱私權是壹種人格權,存在於權利人自身的人格中,即基於權利人自身人格利益的權利。人格權最明顯的特征在於其非財產性,企業法人秘密與企業法人經濟利益掛鉤,是企業的壹種財產。隱私權包括個人生活安寧權、個人生活信息保密權、個人通信隱私權等諸多內容,都體現了“排除人為不當障礙”的自由價值;體現“支配”和“控制”的自由價值是個人隱私權的使用權,即權利主體為了從事各種滿足自身需要的活動,有權按照自己的意誌使用自己的隱私。隱私權的使用也不得違反強制性規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即權利不得濫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32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
第壹百零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以電話、短信息、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幹擾他人私生活、生活安寧。;(二)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旅館房間等私人空間的;(三)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的;(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私處的;(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