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事證券交易超過24個月。
機構投資者進入沒有資金門檻,申請參與北交所股票交易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北交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第壹,新三板的交易權限可以自動平移到北交所。
如果是在北交所開盤前已開通所選層交易權限的投資者,其交易權限將自動翻譯到北交所;擁有新三板創新層和基礎層交易權限的投資者,還將包括北交所的股份。此外,為實現創新層與北交所、新三板基礎層的融合發展和系統聯動,全國股轉公司還將創新層投資者門檻由654.38+0.5萬元調整為654.38+0萬元,並於654.38+0月頒布實施。但投資者需要註意的是,基礎資金的準入門檻仍然是200萬元。
二、新認購必須全額付清:
需要註意的是,主板和科技創新板“打新”時不需要預先支付,抽簽確定後可以按照中簽股份數對應的金額支付;但北交所“進行新的申購”時,必須全額繳納申購資金,並在確定配股數量後返還多付部分,支付與退還的時間間隔為兩個交易日。當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數量時,北交所將根據網上發行數量占有效申購總量的比例計算分配給每個投資者的股份數量。不足65,438+000股的部分,經匯總後,按照優先認購數量和優先相同次數的原則依次向各投資者分配65,438+000股,直至無剩余股份。
三、達不到開戶門檻?
可以選擇相關的基金產品。證監會官網信息公告顯示,6月5438+065438+10月12日,廣發基金、華夏基金、南方基金基金、易方達基金、匯添富基金、嘉實基金、大成基金、萬家基金等8家公募基金公司上報的主題基金全部獲批,均為“兩年期定期開放混合型基金”。
四、北交所交易規則
1.交易方法
北交所的股票可以通過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進行交易。其中,在交易規則中明確了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協議轉讓的具體要求由北交所另行規定。考慮到市場流動性和公募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的交易需求,為未來引入混合交易和盤後定價交易預留了機構空間。
2.價格限制和申報的有效價格範圍
考慮到中小企業股票估值的特點,為有效促進價格發現,北交所競價交易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為前收盤價的30%,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此外,為促進日內價格趨同,增強價格連續性,在連續競價階段設置基準價±5%(或10最小價格變化單位)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
3.投標交易的報告規則
北交所競價交易單筆申報不得少於65,438+000股,每筆申報可增加65,438+0股。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65,438+000股的部分,應壹次性申報賣出。競價交易申報的類型有限價申報和市價申報,市價申報包括我方最佳申報、交易對手最佳申報、最佳5日即時交易盈余取消申報和最佳5日即時交易盈余價格轉換申報。市價申報僅適用於有價格波動限制的股票的連續競價期間,對市價申報實行漲跌停板保護措施。
4.競價交易的暫時中止機制
在北交所上市首日沒有漲跌幅限制。為了減少投資者的非理性交易,對沒有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實行臨時停牌機制。當股票盤中交易價格首次較開盤價上漲或下跌30%或60%時,實施臨時停牌,每次停牌時間為65,438+00分鐘。股票復牌時采取集合競價方式,復牌後當日繼續交易。
5.大宗交易規則
大宗交易為協議交易,須滿足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654.38+萬股,或交易金額不低於654.38+0萬元的要求。申報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收盤時間為15:00至15:30。大宗交易的交易價格區間與其價格上限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