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包括汽車租賃、機械設備租賃等。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R&D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等。提供這些服務時,根據稅法規定,需要按照13%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壹、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是指出租人轉讓有形動產(如汽車、機器設備等)使用權的服務。)給承租人取得租金收入。這種服務廣泛應用於各行各業,尤其是工程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由於有形動產的租賃服務涉及實物的租賃和使用,稅法規定其稅率為13%。
二是壹些現代服務業
部分現代服務業是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出現的壹些新興服務領域。這些服務通常具有高技術含量和高附加值的特點。具體包括以下幾類:
R&D和技術服務:如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咨詢等。這些服務為企業創新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
信息技術服務:如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數據處理和存儲等。這些服務在信息時代被廣泛使用。
文化創意服務:如設計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等。,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動力。
物流輔助服務:如貨代、倉儲管理等。這些服務在現代物流系統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法務咨詢服務:如會計審計、稅務咨詢、法律服務等。這些服務為企業和個人提供專業的咨詢和取證服務。
廣播電影電視服務業:如電影制作、發行和播出,為文化娛樂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
提供這些現代服務業時,由於其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稅法規定其稅率為13%。
總而言之:
稅率為13%的服務業主要包括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這些服務在經濟和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各行各業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稅法規定這些服務的稅率為13%,體現了國家對此類服務發展的支持和鼓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
第2條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繳納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
第12條規定:
增值稅率:
(壹)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有形動產租賃勞務、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外,稅率為13%。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施工、房地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除本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外,稅率為9%:
1,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空調、熱水、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產品;
3、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飼料、化肥、農藥、農業機械、農膜。
(三)納稅人銷售勞務和無形資產,稅率為6%,但本條第壹項、第二項和第五項規定的除外。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和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五)國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貨物,稅率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