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港澳臺居住證申請流程是怎樣的?怎麽處理?以下是佛山港澳臺居住證辦理流程的相關內容。我希望妳喜歡這篇文章!
處理條件
在佛山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港澳臺居民,可根據本人意願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居住證。
PS:未滿16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由其監護人代為申領居住證。
搬運材料
(壹)本人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臺胞證”)。
(2)本人近期《廣東(佛山)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數碼照片采集檢測回執》。
③現場采集指紋信息。
(4)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學習半年以上的證明之壹。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
(5)住所和地址證明。
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房屋購買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⑥申請人年齡在16周歲以下,有監護人陪同的,應同時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明。
⑦以上所需證明材料中,① ② ③ ④為必填項;(4)包含住所地址信息的,不需要提供(5);⑥如果有需要,
接受原始憑證,復制原始憑證和合同檢驗。
應用進程
需要辦理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提前在照相館拍攝居住證照片,持照片回執、有效出入境證件、居住滿半年證明(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證明),到居住地就近受理點申請,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登記表,采集指紋。未滿16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代為申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即可獲得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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