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藥店支持刷醫保卡,只要卡裏有錢,就可以隨時在定點醫保藥店買藥,不受限制。
醫療保險卡的使用範圍如下:
1,用於購藥:參保人在定點藥店購藥時,可用醫保卡支付;
2.報銷方面:去醫院就醫,無論是門診還是住院,達到醫保起付線,且在醫保報銷範圍內,都可以用醫保卡報銷;
3.看病用:參合人員生病時,可憑醫保卡和醫保手冊到指定醫院掛號就診。
繳納醫療保險的具體步驟如下:
1.登錄所在城市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辦理網上繳費;
2.登錄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點擊“網上自助繳費”模塊;
3.輸入姓名、身份證、動態驗證碼登錄;
4,然後點擊左欄中的付款明細,選擇付款;
5.然後跳轉到支付頁面,點擊“支付”,選擇支付方式;
6.點擊確定生成訂單,進入支付操作頁面;
7.可以選擇微信或者支付寶掃碼支付,或者選擇快捷支付(主要針對借記卡和信用卡),或者選擇網銀支付;
8.選擇支付方式後,輸入卡號和下壹步,支付成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