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壹:工資分成年終獎。
常見的做法是將收入分為日常工資和年終獎,充分利用年終獎單獨納稅的優惠政策,達到節稅的目的。
這個政策對於年薪20萬以下的個人來說確實是壹個不錯的規劃方法。如果企業如實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總體稅負可以控制在6%左右。
而對於年薪較高的個人,雖然可以繼續使用這種規劃方式,但整體稅負會明顯增加。
●方式二:報銷方式支付。
常見的做法是找發票報銷。即壹部分收入正常申報個稅,另壹部分憑發票報銷,以達到“節稅”的目的。
這種方法歷史悠久。因其操作簡單,難度系數極低,至今仍受各企業歡迎。但實際上基本是“320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策劃,嚴重低估了檢查人員的智商。
●方法三:以boss貸的形式提現。
常見的做法是正常申報壹部分工資的個稅,剩下的以老板貸款的形式提取,然後通過老板的個人賬戶把錢轉入員工的個人賬戶。
但根據法律規定,納稅年度結束後既不歸還貸款也不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未歸還的貸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股息分配,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方法四:化整為零。
常見的做法是公司在報稅時將高收入員工的工資以較低的金額申報,低收入員工的工資在報稅時以較高的金額申報(多出來的稅款由高收入員工承擔),並按實際發生額繳納。
在保持工資總額不變、足額申報個稅的情況下,通過將高收入員工的工資打散,隱藏在低收入員工的工資中,達到為高收入員工“節稅”的目的。
這種方案的操作手法比較隱蔽,如果只將申報的稅款總額與企業所得稅前收取的工資薪金總額進行對比,通常很難發現問題。然而,這並不意味著該方案是萬無壹失的。壹旦被稅務機關舉報或檢查,很快就會暴露蛛絲馬跡。
●方法五:提高住房公積金基數。
社保和公積金的基數和實際工資不壹致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就不討論了。“各表不同”的普遍做法是提高高收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與社保基數拉開較大差距。
滿足壹定條件後,個人或公司承擔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定期自動轉入個人賬戶。提高住房公積金基數,相當於變相直接從個稅中扣除壹部分個人收入,從而達到減少納稅的目的。
但是,由於尚進稅三期強大的自動比對功能,社保機構很容易發現這種異常。直接去企業檢查是非常容易發現破綻的。
以上介紹了高收入人群的常規避稅方法,有些是有風險的。建議請專業稅務機構合理合法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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