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向學校教務處提交轉學申請。申請很重要,需要壹個好的理由讓學校同意。
2.學生或學生監護人持加蓋接收學校公章的《轉學聯系單》,持《轉學證明》到原學校辦理轉學手續。
3.高中不是義務教育,需要建立,所以需要度過。
4、學校對轉學學生進行學業水平測試,測試結束後,學校同意接收,在《轉學聯系單》上加蓋學校公章。
5、凡戶口在本市而在外地借讀的學生,要求調回本市的,按外地學生的轉學辦法辦理。
6、應屆畢業生壹般不轉學。休學期間學生不得轉學。
7.轉學回執要在學生轉學後開具,送到轉學學校,再由轉學學校提供學籍檔案。
擴展數據:
高中轉學條件:
1.學生因家庭住址、戶籍所在地、回戶籍所在地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確需轉學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和學校上級教育部門批準後轉學。
2.從市外普通高中轉學的學生,持轉學材料與本市普通高中聯系,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轉學手續。轉移材料是:
(1)外省轉入:轉出省級學業水平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生已取得的學分清單;地級(不含縣級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轉學介紹信;調出學校提供的普通高中學生發展報告或成長記錄、學籍檔案;學生的本市常住戶口證明;教育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省內轉入:轉出地市(不含縣級市)教育部門出具的轉學介紹信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轉出學校提供的《普通高中學生發展評價報告》和學籍檔案;學生的本市常住戶口證明;教育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外省、省內轉入的高中學生,還應提供轉入地(不含縣級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學生中考情況說明,主要包括當年中考科目、成績、總成績;中考各科學生成績及總分;學生就讀學校中考計劃中的錄取線;學校在當地中考錄取批次和辦學水平。
3.轉入市外普通高中的學生,持學生戶口遷移證明和接收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向轉出學校提出申請,經轉出學校審核同意後,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轉出手續,最後從轉出學校提取學籍檔案。
4、普通高中學生原則上不允許在本市範圍內轉學。因父母工作調動(市內四區搬遷除外)導致學生家庭住址跨區(市)遷移,戶籍遷入或返回戶籍所在地的,可以申請轉學。轉出學校、轉入學校和主管教育部門應當嚴格審核父母的工作單位證明、房產證明和戶籍證明。
5.確需轉入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可在高壹第二學期結束前向中等職業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並報市教育局批準後,方可轉入中等職業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