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是指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和處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咨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和控制信用風險,開展信用管理活動。出自《左公八年》“君子言信而有征,故其怨遠大於其身”。其中“信而征”是指可以驗證其言之有信,或者可以征集、驗證信用。征信活動的出現源於信用交易的產生和發展。信用是以償還為基礎的特殊形式的價值運動,包括貨幣借貸和商品信用銷售,如銀行信用和商業信用。現代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作為壹種具體的經濟交易,是商品經濟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信用的本質是壹種債權債務關系,即貸款人(債權人)相信受托人(債務人)有償還能力,同意受托人作出的未來還款的承諾。但是,當商品經濟高度發達,信用交易的範圍日益廣泛,特別是信用交易蔓延到全國乃至全世界的時候,壹方要想知道另壹方的信用狀況將會極其困難。
此時,了解市場交易主體的信用狀況成為壹種需求,征信活動也應運而生。可見,征信實際上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是為信用活動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務。信用信息可以從制度上約束企業和個人的行為,有利於形成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而中國自古以來就崇尚誠實守信的美德,通過道德批判促進誠信觀念的形成。誠信是壹種社會道德,是與人交往的壹項基本原則。誠實守信是企業和個人不可或缺的美德。曾經稱霸中國商業數百年的晉商、徽商,之所以能升至巔峰,壹個核心就是樹立了“誠信為本”的經營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