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礎安全證書持有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兩張白底二寸照片到政務中心申請;
2.申請船員適任證書,應當向有發證權的海事管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3、申請國際航行船舶船員適任證書,還需通過專業外語考試;
4.在國際航線、特殊航線或者近海漁業船舶上工作的船員,應當申領和使用海員證。
船員證書的功能和種類;
1.資格:船員證書是證明持有人具備從事船舶工作所必需的資格和技能的正式文件;
2.國際認可:部分船員證書在國際航運中被廣泛認可,是船員從事國際航線工作的必要條件;
3.安全標準:船員證書反映了船員必須遵守的海上安全標準和操作標準;
4.職業發展:海員證對於海員的職業發展非常重要,通常是晉升和獲得更好職位的先決條件;
5.法律要求:根據國際海事組織(IMO)的規定,從事特定職務的船員必須持有相應的證書。
綜上所述,海員證個人信息查詢涉及多個步驟,包括持證人需要攜帶身份證和照片到政務中心辦理基本安全證書,向海事管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相應材料辦理海員適任證書,海員證需要通過國際航行專業外語考試,以及在特定航線工作的海員證,以保證資質的合規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
第四條
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便利的原則。
負責船員考試發證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為船員參加適任考試和申請適任證書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