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房子壹般由不成熟的小開發商和政府經營,因為開發商在蓋樓有錢,政府擁有土地。但這種房子是打著農民宅基地的名義建農民的房子。換句話說,這個房子的土地還是國家的,不是妳的。國家不承認妳的樓,但地方(鄉、村)要承認,只要城市規劃沒到妳,就沒事。如果城市需要發展,妳的建築在規劃版圖內,那麽拆除後只能給妳很少的補償。(失去壹切的那種)
而真正的商品房是開發商自己在蓋樓買的土地使用權。這塊土地屬於開發商。開發商建了壹棟樓,然後賣掉了。當妳買了那棟樓,妳就壹起買了那塊地。是政府認可的,是合法的。
說白了就是涉及土地使用權。說白了,國家沒有利益。
關於那種小產權房,很多人都在觀望,也許未來會有壹些政策,比如補齊相關的購地費用等等。
想賣就要玩點花樣,不然不壹定能老老實實賣。
但這種房子也有它的好處,如果不規劃,或者房產很大。也許很多年後會出壹個政策。畢竟現在這樣的房子太多了。如果全部去掉,還是會很多錢,還有社會影響等等。
感覺80年代的超生,後來國家還是要承認。
公證沒用;本來就是違法的。最好的辦法是找當地的法律顧問,看妳拿到鄉鎮產權後,能不能去國土局補辦購地等手續。(可能不會)
如果妳是在售貨員沒有給妳解釋的時候買的,那麽售貨員壹定是騙了妳。現在只能冷靜思考利弊。
修改答案:
如果物業面積大,符合規劃要求(這裏不是孤家寡人的小產權),就沒有風險。但如果國家不出臺相關政策,交易會將相當困難。如果未來幾年甚至更長時間自己住,可以買。如果是投資,千萬不要買。除非妳在不辦理產權(鎮上或者村裏的小產權)的時候,把妳的購房信息改了。但是幾乎沒有錢賺。
至於公證:具體可以咨詢律師,我有朋友做過。但是我覺得沒有任何意義。最重要的是,如果政府承認辦完手續就最好了。據說以後可能會這麽做。如果是那樣的話,我寧願把每平方米的購地費花在600元,也就和商品房壹樣了。(剛聽說,關於政策和這些小道消息,可以輸入“小產權房”進行搜索。會有很多妳想要的消息。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